職位要求
崗位職責:
負責可研報告中光照資源技術方案的編制及光照資源評估報告的編制;負責光照資源評估,提出組件選型和微觀選址初步意見,協助組織海上光伏發電項目可研報告評審、編寫可研階段光照資源評估報告;根據項目進展,配合開展海上光伏發電項目微觀選址工作,編寫微觀選址階段光資源復核及發電量計算報告。
任職要求:
1.原始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光資源相關專業;
2.年齡35周歲以下,中級及以上職稱(或依據山東省相關政策等同職稱的職業資格);
3.5年以上工作經驗,且有2年以上光資源分析或相關工作經驗,有海上光伏項目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