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要求
一、崗位職責:
負責海上風電項目相關法律法規辨識與培訓;負責組織對項目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辨識與評價,并監督落實情況;負責對項目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編制周、月度、季度安全報告;負責編制、修訂完善海上風電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制度執行情況;負責組織項目安全培訓并檢查監督項目安全培訓計劃和承包商培訓執行情況;負責組織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并跟蹤整改落實。
二、崗位要求:
1.原始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安全工程或工程類相關專業;。
2.年齡在40歲以內,中級及以上職稱(或依據山東省相關政策等同職稱的職業資格),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或安全C證;
3.5年以上工作經驗,且3年以上電力建設安全管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