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要求
崗位職責: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二、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三、制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四、選用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六、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七、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任職要求: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并按照本規定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單位從事制造業行業,上班以廠內管理為主,小部分從事室外安全管控。